dnf皇室尊亲,不怕激起那些受害者家属的民愤吗
dnf皇室尊亲,不怕激起那些受害者家属的民愤吗?
大赦天下不只是古代有,现在的特赦也是一样的,但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特赦都只针对特定的罪犯,而不是所有的罪犯,所以古代的皇帝大赦天下,他也不需要有过多的顾虑,能被放出来的囚犯,社会危害低,即便可能对曾经的受害人造成影响,那也只是极少数的,不至于产生社会动荡。
有一个成语叫“十恶不赦”,所谓“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这十条重罪最早被记录于《隋书·刑法志》中,犯了其中任何一条重罪,都是不能被赦免的,所以古代大赦天下,范围并没有那么大。
谋反,谋叛,大不敬这些罪行还是比较好理解的,但其中有几条如不道,不义在今天可能没法理解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解释一下这些罪行,某大逆是指破坏了皇室的宗庙,陵寝,恶逆是指殴打尊长,包括了父母,祖父母,叔伯等长辈,在古代提倡孝道,在一些朝代,这是要判处死刑的。
大不敬不只是冒犯了皇室的威严,私藏,私自使用御用物品也属于大不敬,不道是指杀害一家无辜的三人,这可能就没法理解了,杀一人已是重罪,怎么还杀三人呢?古代杀人分为故杀、谋杀、误杀、过失杀、斗杀、戏杀,动机不同所判罪行也不同,杀死一家无辜三人,很可能意味着这家人就此绝户,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造成的社会危害都是非常大的,因此也被列为十条重罪之一。
不孝除了指不孝顺,供养祖父母,父母外,古代是有守孝的习俗的,还包括在守孝期间,结婚,淫乐这些行为都属于不孝,不睦指的不是和邻居不和睦,而是家庭不和睦,谋杀亲属,子女殴打父母,或是到官府控告父母,这就属于不睦,判处刑罚时不得赦免。
不义包含的范围就更广了,比如同僚之间互相残杀,揭发告密,军队中,士兵之间内斗,士兵杀害长官,家庭中,丈夫死了妻子不节哀,立刻准备改嫁,都属于不义之举,均会被从重惩处,也不在赦免之列。
内乱并不是参加农民起义军造反,而是指亲属之间通奸,伤风败俗,通常会被判处死刑,或是流放,也不得赦免,这里我们得说一下,谋反是指要推翻朝廷的统治,谋叛只是背叛了朝廷,就比给敌军泄露点情报,谋取私利,这就是谋叛,本身并没有要造反的意图,两者之间还是有些区别的。
这样看下来,古代皇帝大赦天下,真正能得到赦免的,也就只有那些小偷小摸,市井流氓打架,真犯了点事的囚犯,就别指望着特赦了,所以皇帝根本就不用担心大赦天下会激起民愤。
为何明朝后期有无法控制边疆的烦恼?
感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粉丝提问。为什么明朝后期或中后期有无法控制边疆的烦恼,比如东北的满族与南方的郑芝龙等。而相比明朝,清朝的中期或中后期为什么就没有这种烦恼,比如新疆叛乱,但左宗棠抬棺出征硬是为清朝保下了这片领土。其实笔者刚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是有些哑口,一时间也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去回答。
但在思索了许久后还是给这位朋友做了简单的回答,然而在回答完之后笔者又觉得,这个问题三两句话是说不清楚的,毕竟他牵扯到了两个王朝,两种制度。因而,笔者冒昧地在这里跟大家就这个问题再做一个略微详细些的回顾,看看到底为什么少数民族的清朝能稳定地控制边疆,大多数人口的明朝却无法稳定地控制边疆。
其一,科技的进步,比如电报的出现事实上大多数人都对于清朝有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以为清朝的科技非常落后。诚然,清朝的科技相比西方列强而言,那确实是比较落后,但相比我国历史上的其他封建王朝,那绝对是发达到不能再发达。
这里笔者可以举个例子,当年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时候,就已经从西方列强手中获取了大量的步枪,而这种步枪的威力远超则明朝时期的种种火器。又比如清朝的北洋海军,那更是在光绪年间便已经拥有了铁甲舰,而这种铁甲舰相比之前任何朝代的木质军舰而言,都是堪比降维打击般的存在。
言归正传,清朝后期因为西方列强的介入,清政府引进了很多先进的设备,比如电报就是其中之一。我们都知道,古代的封建统治者经常被一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政令的传达不够及时。比如唐玄宗时期的安史之乱,就是因为政令的传达不畅,才导致安禄山等反贼趁势从边疆一路攻打到长安。
根据史料记载,光绪年间的维新变法时,清朝便已正式下令,从此以后,凡偏远地区的圣旨,一律改由电报发送(嗣后明降谕旨,均著由电报局),而且拥有和实际传达圣旨相同的权力和效用。这点看似无关紧要,但其实将他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那带来的作用可绝非之前的任何科技可比。
这里笔者举个例子,当年庚子国变时,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狼狈不堪地从北京直奔西安,路上甚至不敢做丝毫的停留。但是在到了西安之后,慈禧太后又开始以清朝统治者的身份发号施令,但她当时位于偏远的西安,距离南方及北方的各位总督大臣可谓非常遥远,那么又是如何发号施令呢?没错,就是用的电报(左宗棠收复新疆的次年,便有了直达新疆的电报局,而且当时李鸿章还在各地皆设有电报局)。
其二,清朝对土地的重视胜于明朝清朝是以满族发家,而满族又是一个非常具有开拓性的少数民族,因而这就导致清朝的统治者在对于土地的重视上,的确是要高于明朝。
这里笔者可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明朝的根本核心是两京十三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内地。对于内地之外的土地,比如最早的交趾,后来的东北,最后的台湾等,都是采用了羁縻(jī mí)的政策,即当地人治理当地人。而且对于这些地方,明朝既不派遣军队,又不重视民生,所以在贪官污吏的统治下,这些地方对于明朝的向心力是非常低的。
可是反观清朝,他们对于整个统治区的所有土地都非常重视,而且这种重视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派兵和干预。我们都知道,清朝对于内地的统治与明朝基本无异,除了加设将军这一官职外。而对于那些边疆地区的统治,清朝就显得格外重视,比如清朝在外蒙古和新疆就分别设立了乌里雅苏台将军和伊犁将军等。而且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将军并非是虚职,而是确切地在当地掌握有一定兵马的实权将军(还有一定的其他权力,此外清朝也确实偏爱在各地驻军)。
说完驻军,我们再说干预,清朝对于这些边疆地区的干预做得非常彻底,比如在蒙古设立盟旗制度,即各个地区的人不能随意走动,一旦随意走动则视同谋反(主要针对贵族)。又比如在西藏正式确立活佛转世制度(达赖喇嘛)等。
这里笔者先说个很特殊的点,那就是清朝身为少数民族,确实是有一定的优势,比如他们不用考虑太多的善良与残忍。清朝曾在蒙古和西藏等地区强行推行喇嘛教,而喇嘛教则几乎动摇了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根基。原因在于,喇嘛教教规规定,无论一家有多少子嗣,都只能有一个人来娶妻生子,其他的都必须当喇嘛,而喇嘛则不能娶妻生子。
文章到这里也就要结束了,在这里笔者说句题外话,也算是为明朝正个名。那就是清朝末期虽然有种种先进的科技和制度,但清朝的领土丢失却依然不比明朝差太多。比如清朝末期,英国人曾攻进西藏并占领了拉萨(扶持了伪政权),又比如甲午海战失败后,台湾被割让,辽东半岛也差点被割让等,至于其他的如外蒙古独立,香港澳门被强行租借等那就不再多说了。
最后,关于“为何明朝后期有无法控制边疆的烦恼,而清朝后期却没有这种烦恼”这个问题,笔者个人的答案有以上两种。第一个科技的进步,比如电报的出现,这个是指清朝享受到了以电报为代表的科技红利,而且这些红利还很有价值。第二是清朝对土地的重视胜于明朝,这个是指清朝对于土地的监管程度要比明朝重视得多,比如他们从不采用羁縻制度,而是实际占领等。
参考资料:《明史》《清史》《白话二十四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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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怕自己的墓被盗吗?
古人讲究大、规矩多,人分三教九流,更有七十二行之说。行业有名门正派,也有歪门邪道。谁能想到:盗墓业的鼻祖竟是名为汉丞相的一代枭雄曹孟德。
这个行业和刽子手一样,都是家族内部秘密传承,从不对外说。因为毕竟是损阴德的事。
盗墓行业的兴起,与历史上的厚葬制度有关。前有曹孟德,后有孙殿英,都是奔着墓中的财宝而去的。据说孙殿英仅从慈禧墓中得到的财宝折合白银就达一千多万两之多。
曹操生长于东汉末年,当时天下大乱,军阀长年混战,百姓流离失所。而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既要养一支庞大的军队,还要保障小朝廷的正常干支,资金没有着落,十分困难。
他想到了一个来钱快的营生一一盗墓!成立了盗墓机构,还设了摸金校尉的官职。在他管辖区域内,汉以前的帝王之墓没有几座能够幸免。仅从梁王刘武墓中盗得的财宝就够他吃上三年。
既然是盗墓高手,对自己死后的陵墓自然要防范、上心的多。据《三国演义》描述,他出殡时,他众多的疑棺同时从四门出。目的就是迷惑人们不知道哪一个是真的。才有了后人一一曹操有七十二疑冢之说。
一二十年前,河南安阳县附近曹操的高陵被发现。令考古人员失望的是,墓中除曹操及其他两女子的尸骸外,墓中物品早已盗抢一空。
盗墓行业的鼻祖和高手,自己也落得同样下场,若曹操地下有知,不知该哭或是该笑?
白手目前戴哪个称号比较好?
最便宜的就是周年庆称号(加两级里鬼)
2.再者是使徒的宿命(卡恩),使徒系列酌情选择3.皇室尊亲也不错,便宜4.天下第一剑,针对职业的高性价比称号5.属强系列,酌情选择:巴克尔的黑暗,冰霜,光明,烈焰之息。
升级版:裘达尔,练红玉,阿里巴巴,阿拉丁。
6.魔女,娇子,瑞灵天守三选一,爆伤,属强,附加,自行选择7.史上最贵称号,明日之洗礼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