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分级分类标准
护理不良事件类型 全院范围 全院范围 1 类 不良治疗:包括给药错误、输血错误、医疗感染暴发、手术身份部位识别错误、体内遗留手术器械、输液输血反应 全院范围 2 类 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走失、烫伤、烧伤、自残、自杀、火灾、失窃、咬破体温表、约束不良 全院范围 3 类 医患沟通事件:包括医患争吵、身体攻击、打架、暴力行为等 全院范围 4 类 饮食、皮肤护理不良事件:包括误吸/窒息、咽入异物、院内压疮、医源性皮肤损伤 全院范围 5 类 不良辅助诊查、病人转运事件:含身份识别错误、标本丢失、检查或运送中或后病情突变或出现意外 全院范围 6 类 管道护理不良事件:含管道滑脱、病人自拔 全院范围 7 类 职业暴露:含针刺伤、割伤 全院范围 8 类 公共设施事件:包括医院建筑毁损、病房设施故障、蓄意破坏、有害物质泄露 全院范围 9 类 医疗设备器械事件:包括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器械不符合无菌要求 全院范围 10 类 供应室不良事件:包括消毒物品未达要求、热源试验阳性、操作中发现器械包器械物品不符 全院范围 其他类 与护理相关的异常事件 全院范围 护理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级 A 级 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无损害) Ⅳ级 B 级 不良事件已发生快连,但未累及患者 (如处方调配错误,发药前审核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Ⅲ级 C 级 不良事件已发生,未使患者受损 (如发药错误快连快连,但患者未使用该药) Ⅲ级 D 级 未使患者受损,但需进行监测 (如患者使用了错发的药物,但暂时未发现毒性症状,需要进行检测) Ⅲ级 E 级 造成患者短暂损害,需要治疗或干预 Ⅱ级 F 级 造成患者短暂损害,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Ⅱ级 G 级 造成患者永久损害 Ⅱ级 H 级 引起危及生命的事件,如过敏性休克、心律不齐 Ⅱ级 I 级 造成患者死亡 Ⅰ级 护理不良事件等级 Ⅰ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全院范围 Ⅱ级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全院范围 Ⅲ级 Ⅲ级事件 (未造成后果事件) ――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全院范围 Ⅳ级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全院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