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了就一定是互殴?分清这 3 点,别吃正当防卫的亏
生活中难免遇到口角冲突,有时候推搡几下、动手还击,到底算 “互殴” 还是 “正当防卫”?很多人搞不清,结果明明是被欺负的一方,却和对方一起受了处罚。就像郭某兰的案子:别人怀疑她偷拍,先动手打了她,她扔了奶茶、咬了对方手指,警方一开始给两人都拘留了 5 天。后来法院认定她是正当防卫,警方才撤销了处罚。
可见,分清 “正当防卫” 和 “互殴”,不仅能避免冤屈,还能在遇到冲突时合法保护自己。今天就讲讲,遇到肢体冲突时,怎么判断自己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以及该怎么处理才不吃亏。
一、先搞懂:正当防卫和互殴,核心差在 “谁先挑事、谁在还手”
两者看起来都是 “动手了”,但法律上区别很大:
?互殴:双方都想 “打回去”,比如你骂我一句,我推你一下,你再打我一拳,互相升级冲突,谁也没占理;
?正当防卫:一方先动手欺负人,另一方被迫还手,目的是 “制止对方打自己”,而不是 “主动报复”。
法院判断时,主要看这 “三把尺子”:
第一把尺子:谁先挑事,谁没理?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 “自己没过错”,是被对方挑衅、攻击。如果是你先骂人、先动手,哪怕后来被打了快连,还手也可能算互殴。
?像郭某兰的案子:她没偷拍,只是拒绝对方查手机(保护自己隐私,没过错)快连,是对方先动手推她、扇她耳光,这时候她还手,就占理。
?反过来:如果是你先骂对方 “傻 X”,对方动手打你,你再还手,就可能被认定为 “双方都有过错”,算互殴。
第二把尺子:谁把冲突闹大的?
如果对方先动手,但你已经退让了快连,对方还不依不饶,这时候还手算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打了你一下,你直接抄起家伙往死里打,就是 “升级冲突”,可能不算。
?比如:对方扇你一巴掌,你躲开了,他还追着打,你推倒他制止攻击,算正当防卫;
?但如果对方只是推了你一下,你直接拿出刀捅伤他,就是 “反应过度”,可能不算。
第三把尺子:还手有没有太狠?
正当防卫只能 “刚好制止对方”,不能 “借机报复”。对方用拳头打你,你用拳头挡回去可以,但掏出砖头把人打成重伤,就超过限度了。
?郭某兰被抱住按压时咬了对方手指,只是为了挣脱,没造成严重伤害,这就叫 “适度”;
?反过来:对方扇你一巴掌,你把对方打成骨折,就 “太过了”,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二、遇到冲突,这样做才不吃亏
万一真遇到有人动手,记住这几步,既能保护自己,又能避免被当成 “互殴”:
1. 先 “躲” 再 “喊”,别主动升级
?能跑就先躲开,朝着人多的地方走,大声喊 “别打我!我没惹你!”(让周围人当证人,证明你在退让);
?别嘴硬说 “有种你打我”,也别先动手推搡,否则可能被认为 “想激化冲突”。
2. 被迫还手时,“见好就收”
如果躲不开被打了,还手要注意:
?只用 “能制止对方” 的力气,比如对方抓你头发,你可以掰开他的手,别反手扇他脸;
?对方停手了,你也马上停,别追着打(比如对方跑了,你还追上去踢,就可能变成互殴)。
3. 报警时,重点说清楚这几点
给警察讲情况时,别光说 “他打我,我打他了”,要突出:
?“是他先动手的,我一开始没理他 / 躲开了”(说明自己没挑事);
?“他一直打,我没办法才推开他 / 挡了一下”(说明是被迫还手);
?“我没使劲,就是想让他别打我了”(说明没超过限度)。
4. 保留证据,别让对方反咬一口
?记住周围有没有监控、证人,留好对方的联系方式;
?自己受伤了赶紧去医院验伤,保留病历(证明伤害程度);
?别删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如果之前有口角,可能证明谁先挑衅)。
三、这些情况,千万别当成 “正当防卫”
?“他以前打我,现在我打回去”:不算!正当防卫只能针对 “正在发生的攻击”,事后报复算故意伤害;
?“一群人打我,我就随便打一个”:别乱打!只能针对 “正在打你的人”,打旁边没动手的人,可能算互殴;
?“他骂我太难听,我动手打他”:不算!骂人名誉侵权,但动手打人不算正当防卫(可以报警告他骂人)。
最后一句话:
法律保护 “被欺负时还手的人”,但不保护 “想打架、想报复的人”。遇到冲突,先躲、再喊、被迫还手时别太狠,事后及时报警留证据 —— 做到这几点,既能保护自己,又不会吃 “互殴” 的亏。
记住:正当防卫不是 “以暴制暴”,而是 “用最小的力气制止伤害”。分清边界,才能既不受欺负,又不违法。